Linux文件命名规范:以.结尾(linux文件结尾)

Linux文件命名规范是保证文件命名的规范性,以满足系统运行的要求。表达效率,统一命名有助于降低管理成本,减少混乱的文件命名给系统的影响。

首先defines文件命名的规则,文件名应该以点(.)开头,其次,文件名中不能使用空格,不能使用特殊字符,包括!,?,@,#,空格,单引号,双引号等。如果文件名不以.结尾,那么则在文件中就无法识别其类型。为了方便,文件名应该尽量简短,避免使用中文,特殊符号,同时应该保持统一的命名规范,避免不同类型的文件采用相同的文件名。

另外,Linux应该尽量避免使用大写字母的文件名,因为”Unix把大小写视为不同的文件名,这可能引起文件名混淆和操作错误,导致系统运行崩溃。 “

下面是Linux文件命名规范的示例。

1、以 . 开头:.bashrc,.profile,.Xdefaults

2、字母小写:readme.txt,sample.c

3、无空格:myconfig.conf,myfile.doc,myprogram.sh

4、无特殊字符:myfile_1.txt,joblist_001.txt

5、无中文:test.sh,log.txt

以上就是Linux文件命名规范的主要要求,如果遵循这些规范,对系统的运行环境有很大的帮助。此外,最后也要记住,由于.符号代表文件的类型,规范命名要以.结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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